目 录
第一部分 清城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城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团结、动员全区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加强组织妇女教育及妇女干部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全区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并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五)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等主体活动和一年一次的“巾帼文明岗”授牌及“三八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等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
(六)组织调查研究,向区委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
(七)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妇女儿童阵地开展工作,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
(八)协助政府拟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贯彻实施。
(九)负责我区妇女界的统一战线工作,扩大我区妇女与世界各国妇女及港、澳、台妇女界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妇联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 本部门为本级预算。
(二)内设机构情况:本部门设综合办公室、妇儿工委办公室2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2018年在编在职人员5名,临聘人员3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7.42万元,比上年增加53.44万元,增长34.71%,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专项经费及机关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预算207.42万元,比上年增加53.44万元,增长34.71%,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专项经费及机关养老保险缴费等。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7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0.39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为9.12万元,家具为1.27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